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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品中物质的困惑

引用:
原帖由 fit4reach 于 2008-4-24 07:41 发表
如无任何相关义务,不需要向管理局申请批文。直接继续出口就可以了。
哦!明白了,谢谢~~
还有个问题是,由于目前需通报物质清单还未出台,那么那些就目前阶段来看,无任何相关义务的物质,在清单出台后涉及通报了怎么办?
对于这类物质,我们现阶段需要做些什么可能性准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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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入附件XIV中的物质为:
(a) 根据指令67/548/EEC,符合1类和2类致癌物的分类准则的物质;
(b) 根据指令67/548/EEC,符合1类和2类诱导有机体突变的物质的分类准则的物质;
(c) 根据指令67/548/EEC,符合1类和2类生殖毒性物质的分类准则的物质;
(d) 根据附件XIII的准则属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
(e) 根据附件XIII的准则属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
(f) 物质,诸如那些具内分泌干扰特性、或具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或具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但不满足(d)和(e)的准则,同时被确定为会对人类或环境引起严重的不可逆转影响的物质,等同于本条款中根据条款59所规定的程序,以个案处理为基础而列出的其他物质。

在做出将物质归入附件XIV中的决定之前,化学品管理局应考虑成员国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应归入的优先物质,优先权通常会给予有下列特性的物质:

1,        具有PBT或vPvB性质,或
2,        用途广泛而分散,或
3,        用量巨大

所以虽然现在物质清单没有出台,但可以进行预先判断。对于企业来说应通过专业机构进行REACH相关性分析,早作准备,以避免到时候时间上来不及。因为收集物品中的相关信息涉及到原材料和供应商资源等多方交流,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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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非常感谢版主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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