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代理行
一、代理行:
两家银行建立直接的互委业务往来关系,就称为建立代理行关系。它们之间要交换控制文件,可以签定或不签定代理合约。这样,两家银行就成为彼此的两家银行。
二、控制文件:
建立代理行关系,首先要交换签字样本和密押。提供服务也要收取费用。因此,签字样本、密押和费率表统称为控制文件。
三、代理行关系的建立步骤
1. 签定代理合约;
2. 互寄控制文件。
四、代理行关系的终止
1.政府在国别政策上突然改变,不准与代理行所在国的银行继续往来,或因为其他种种原因,不准与某一代理行继续往来。
2.该代理行倒闭。
3.该代理行经营上发生重大问题。
4.国外代理行主动提议终止代理行关系。
五、怎样使用代理行为国际银行义务服务?
1.在国际结算日常业务中相互合作。
2.依靠代理行了解最新的当地外汇管理,银行制度等资料。
3.向代理行进行征信调查
4.培训中高级银行专业人才
5.提供快邮服务
6.在约定的信贷额度下拆出或拆进资金
六、复习思考题
1.建立代理行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2.代理行与分行、代表处、子银行的区别是什么?
3.什么是控制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