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个问题之前已经被提出来,而且正处于多方讨论和协商解决的过程中。欧盟化工联合会CEFIC也已为此发表了一个相关声明。声明中要求关于REACH法规对植物油管理的系列问题需要被正确对待和解决。声明如下:
在此我们建议您继续关注和留意相关事态的发展和变化。若在2008年6月1日前,法规相关条例没有进行任何更改的话,那您在问题中提到的棉子油就必须预注册了,以获得后续的过渡期。当然您也可以抓紧时间与贵司所在的工业联合会或欧盟化工联合会联系,以共同协定战略方案。此外,您还需要说明的是,该氢化工艺对REACH注册义务的影响。也就是说,即使此时氢化只是影响饱和度,但同样意味着该棉子油是经过了化学修饰的,从而产生了一种新的物质,因此也需要重新对待了。而现有的豁免物质清单中并没有对氢化有任何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