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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liming80 2008-3-31 15:00

注册吨位问题

举例:
物质A,B,C,D出口欧盟形式和吨位如下,其中B,C,D有其它单独出口,A没有。
A和B组成的多组分物质 A,B各120吨
A和C组成的多组分物质  A,C各450吨
A和D组成的多组分物质,A,D各450吨
REACH中多组分物质需独立注册,但有组分重复出现,可分别对组分进行注册,考虑注册方便,我们希望分开注册,
那A注册应提交的吨位是100~1000吨,还是>1000吨?
请帮忙解答!谢谢!

ysyxa 2008-3-31 15:59

分开当然是大于1000了!
可是如果分别以多组分物质注册,又该如何呢???

fit4reach 2008-3-31 22:29

应遵循一个原则:不管以何种形式注册,其目的不能用于减少注册时提交的数据量。
所以都应该>1000吨的数据要求提交注册。

linliming80 2008-4-1 08:46

但是如果按常规注册,可以分别对B,C,D,A和B多组分物质,A和C多组分物质,A和D多组分物质进行注册,三个多组分物质提交的吨位都是100~1000吨,如果为了注册方便,A提交的吨位是>1000吨,那麽提交的数据信息也就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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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hao 2008-9-5 11:49

有一个问题,楼主说的是A和B的多组分物质,如果称之为多组分物质,它就应该是一种物质,拥有一个CAS号,单独作为另外一种物质进行注册。

sunnyhao 2008-9-5 11:50

如果A和B组成的是配制品的话,应该算作两种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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